一、产融结合的含义和目的
产融结合,即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指两者以股权关系为纽带,通过参股、控股和人事参与等方式而进行的结合。产融结合是现代经济的特点,并且已成为产业集团流行的发展模式。公开资料显示,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约有80%以上都进行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的经营行为。
从全球范围来看,产融结合大体上可以分为“由融到产”与“由产到融”两种形式。“由融到产”,是金融资本有意识地控制实业资本,通过战略投资获取平均收益。而“由产到融”,是产业资本把部分资本由产业转到金融机构,通过利用、开发和强化金融产品、金融工具等金融资源,服务产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所以目前国内产融结合的发展方式多为产业集团向金融业投资。
产业集团积极拓展金融功能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服务具有先天的“顺周期性”,难以为实体产业提供充足的、最佳的金融服务。因此产业集团需要考虑构建一种良好的机制框架,使金融对产业的支持能够长久有效并减少外界因素干扰。本文所说产融结合指的就是“由产到融”这一方式。
产融结合的目标是产业集团自身管理效率的改进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实体产业市场份额的扩大和竞争力的提升。这其中的关键是“融合”,是将金融“融合”到产业里边去,真正成为产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是将产业变成金融的附庸或者只是追求金融业务规模的扩张。产业集团通过内部金融板块业务达到利润多元化,甚至实现高于集团主业的收益率,只能称作资产配置或理财手段,不能称之为产融结合。人们常说的“以产助融、以融促产”,体现出产融结合的起点和终点(目标)都是一个“产”字,自“产”中来,到“产”中去,它是产业发展对金融服务而非金融投资的一种内在追求。
央企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骨干力量和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基础,加快推动产融结合,促使产业资源、资本与金融资源融合发展、协同共生,形成“以融助产”“以产带融”“产融结合”的新局面,能够更好地提升自身盈利能力以及在行业乃至全球的竞争力。近年来,在国内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很多实力雄厚的央企(本文所说“央企”特指产业类央企)都通过参控股金融机构,在产业集团内部设立金融平台等方式发展金融板块业务,实现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本文将聚焦央企为实现产融结合而设立的金融平台的发展情况、功能作用发挥,并由此联系资产公司实际,就公司的定位及方向提出个人观点。
二、央企产融结合发展情况
(一)央企产融结合的发展历程
初始阶段:如果以控股金融平台作为产业集团产融结合发展的起点,那我国央企产融结合发展起始于1987年,第一家财务公司——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诞生,从此时一直到90年代,可以称为央企产融结合初始阶段。在这一时期,大型产业集团开始涉足金融领域,同时金融体制的改革促进了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的兴起,工商企业陆续参股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产融结合的时代缓缓开启。这个阶段央企产融结合程度还比较低,在金融机构参股的企业对金融机构经营上的影响微乎其微。
形成阶段:进入2000年以后,央企产融结合逐渐成型。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逐渐放开一些市场准入限制,宽松的环境为产融结合的发展创造了机会。同时央企的规模和实力与日俱增,逐步转变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经济主体。一方面,日益增加的资产规模和充裕的资金成为央企涉足金融领域的经济后盾;另一方面,金融业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吸引着产业资本参与到金融领域,甚至谋求更多的控制权。在这一时期央企对参与金融领域有很高的积极性,产融结合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这个阶段的产融结合行为或多或少带有一点盲目性,企业对待金融风险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扩张阶段:2006年至2016年是央企产融结合的高速扩张期。资本市场大牛市起步,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节节攀升,丰厚的利润吸引众多实体经济资金流入金融领域。央企既有庞大的分支机构、供应商和客户资源,又有很多金融业务需求,自行成立或参控股金融机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考结果,也是通过产融结合满足自身产业发展和多元化经营的需求。其间国资委对于下属央企的产融结合给予正面支持态度,央企向金融行业的各个领域全面渗透。中石油的“昆仑系”下设财务公司、银行、信托、金融租赁、人寿、财险等机构,几乎拥有全金融牌照;国家电网的“英大系”持有财务公司、保险、信托、证券、期货、基金、融资租赁、保理、投资、碳金融等金融或类金融牌照;华润在控股深国投小试牛刀后,又在金融板块布局了银行、信托、投资、资管业务,并战略持有国信证券、鹏华基金、华泰保险等金融机构;中粮集团旗下中粮资本管理包括人寿、信托、期货、保险经纪、基金、银行等机构;中航工业设立了证券、财险、信托、期货、租赁和中航资本等。在这一阶段,央企发展产融结合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利用金融平台支持主业发展;二是发展多元化经营,拓展利润增长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