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基础
(一)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由多位经济学家于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提出,该理论认为,信息和利益的不对称导致了道德风险的产生,在现代企业管理中,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是典型的委托代理的契约关系,企业经营者掌握企业的日常经营权,相比企业所有者具有信息优势,当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不一致时,经营者可能会通过一些手段逃避监督而损害企业所有者的利益,由此便产生了代理成本。
非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对简单,企业的所有者以委托人的身份将企业的经营权委托给经营者,经营者以受托人的身份代理行使所有者的经营权。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较为复杂,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既是从初始委托人(全体公民)到国家政府部门的一条多级授权链,也是从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到最终代理人(经营者)的一条多级代理链。由于国有企业复杂的委托代理关系,产生了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国有资产无人真正负责等风险,因此国有企业经营中的监督激励机制尤为重要。
(二)人力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是1979年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舒尔茨提出的。该理论为解释国民经济发展、分析人类生产能力提供了新思路。人力资本包括人的各种生产知识、管理技能、经验、健康素质等等,是人的能力和知识的综合体现,属于无形资本。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属于个人,要充分发挥经营者的人力资本的作用要采取激发、诱导的方式,而不能靠强制命令。该理论认为,对人力资本的激励应该采取物质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动态全方位的激励方式,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薪酬相对固定,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本的作用很难充分发挥,国企员工持股再次引起关注,制定一个合理的员工持股方案,既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作用,又能够给予国企高管合理的报酬。
(三)产权理论
产权理论认为,企业的产权人因享有剩余利润占有权,而有较强的动机努力工作,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产权激励旨在通过给予员工一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的激励方式,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使得员工拥有企业产权,进而使员工与企业的长远目标相一致。在企业取得良好业绩时企业员工能够获得较高回报,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员工的报酬就会大打折扣,因而这种激励制度既有激励作用又有约束作用。
我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大多是由政府进行委派,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经营者很少拥有企业的产权,这在很大程度上与产权激励理论相悖,无法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给予国企员工一定的产权激励,促使其与企业长远利益一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未完待续)